拂去车上的尘土,跨上未知的征途。永不疲倦的骑士精神,引擎的轰鸣声就是我生活的样子——因为生活选择了奔波,因为奔波选择了摩托。而摩托车就是一种交通工具,摩托车没有原罪。
我深信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但我深知地方性规定和条例并不能代表大多数民众的意愿。
我深信城市骑着摩托车的执法者更加深切了解摩托车通勤的便利性和实用性是其它交通工具所无法替代的。
我深信城市禁摩绝非因为法规制定者宣传所言的那数宗莫须有的罪名。
更深层次应该是为了底层市民口袋里的钱……
绝非是为了保护而是为了掏出!
我们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们应该有选择出行工具的权利。一切关乎人民切身利益的禁限都是在耍流氓!
我不禁要问一问!!!
地方性法规如果不能为地方人民谋取公平正义为什么还要制定?
一边义正言辞地说遵照执行了某条某条规定对摩托车使用者行使着处罚的权利,一边骑着摩托车招摇过市,扬长而去。
我不禁要问了,你们这样子真的是在为人民服务吗?
如若不是,请撤销这一不符合绝大多人民的意愿的规定,还给人民一个出行权。
(声明:文章来源于互联网 杨殿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