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反禁一审庭审精彩辩论节选:
庭审事件:
时 间:2018年12月20日15:00
地 点: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七楼第八法庭。
原 告:南宁摩友陆先生。
被 告:南宁市二大队民警代表
主审法官:陆法官
旁听摩友:十二名
谈谈作为一个公民我对禁限摩的看法。“禁限摩”的理由无非以下几点,但经仔细思考会发现它们正是应该解禁的理由:
1、为了解决交通问题而禁限摩。
荒唐!南宁市从2002年开始限摩以来,交通状况不仅没得到改善反而越发拥堵。反观西安今年解禁以后,平均每天也只有90辆摩托车上牌入户,其中60%的摩托车车主也拥有至少一辆汽车。截止2017年12月南宁市汽车保有量是194万辆。再举个例子,2017年南宁市出租车大罢工,当时南宁市注册的出租车有8947辆,罢工那个星期,交通不仅没有瘫痪,反而变得十分顺畅。大家知道汽车的通行面积是摩托车的4倍,设想一下若路上行驶的一半的汽车由摩托车替代,城市的通行情况将会得到怎样的改观?
2、环保问题。
摩托车上牌有严格的排放标准要求,这个要求标准并不比汽车低。而且2.0L排量的汽车只是常见的的家用轿车的排量,0.5L的摩托车已经属于大排量摩托车。
3、治安和安全问题。
摩托车只是一个交通工具,犯罪的是人而不是工具。说到安全问题,连环追尾或者造成大面积人群伤亡的交通事件从来不是摩托车造成的。
4、城市形象问题。
我曾在欧洲生活过3年多,到访过世界上约30个国家和地区。这些包括了发达国家如日本或西欧诸国,或是发展中国家如泰国,同时包括我国的港澳台地区。仅有中国大陆的部分城市禁摩,许多外国友人对此也表示愕然。禁摩真的有利于提升城市的国际形象?
5、交通管理问题。
(我们城市的)某位郑代表曾说过“道路上仅有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如果加入了摩托车该走哪条道”这看似荒谬的言论恰恰道出了交管部门禁摩的原因。懒政!因为懒于管理而剥夺公民合法选择交通工具的权力。
综上所述,我作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拥有路权也拥有选择交通工具的权力,这些权力不应该被非法剥夺。